我正在阅读python 文档并偶然发现了以下几行:
还需要注意的是,作为类实例属性的用户定义函数不会转换为绑定方法;仅当函数是类的属性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况。
请有人用简单的英语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。
我将介绍一些简写符号:
让“用户定义函数”用f表示,
让“类实例”用ci表示,而类则简单地用c表示。显然(?),ci = c(),有一些滥用符号。
另外,允许用简单的集合表示法重铸成员资格语句,例如“作为类实例的属性的用户定义函数”简写为“ vf: fεa(ci) ”,其中v : ' for all ' 和 where ' a '是(一组)属性(例如,类或类实例)的简写,“ε”表示集合隶属函数。
此外,绑定函数的过程由 ci.f(*args) 或 cf(*args) => f(ci, *args) 或 f(c, *args) 速记描述(前者指的是实例)方法调用,后面指的是类方法调用)
使用新引入的速记符号,文档中的引用是否意味着
vf: fεa(c), cf(*args) => f(c, *args) 是一个真实的陈述
尽管
vf: fεa(ci), ci.f(*args) => f(ci, *args) 为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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