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注意到有人使用以下表示法声明指针变量。
(a) char* p;
代替
(b) char *p;
我用(b)。符号(a)背后的合理性是什么?符号(b)对我来说更有意义,因为字符指针本身不是类型。而是类型是字符,变量可以是指向字符的指针。
char* c;
看起来好像有一个char *类型,而变量c是该类型。但是实际上,类型是char,而* c(由c指向的内存位置)就是该类型(char)。如果一次声明多个变量,这种区别就很明显。
char* c, *d;
这看起来很奇怪。c和d都是指向字符的指针。在这种情况下,下一个看起来更自然。
char *c, *d;
谢谢。
翻过高山走不出你
神不在的星期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