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阅读了不同的教程,并看到了不同的规范化示例,尤其是第一种标准形式的“重复组”的概念。从他们那里,我已经收集到重复的组是“种类”多值属性(例如here和here)。
但是,我们已经通过在将ERM(实体关系模型)映射到RDM(关系数据模型)的过程中包括来自父表的外键来为每个多值属性制作了单独的表?参考:这里
其次,是那些“重复组”本质上是水平排列在同一行中,还是相同的值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同一列中,即属性的一次又一次的相同值,还是重复组,应该删除?
在此示例中,值English一次又一次地重复。这是重复组吗?如果我消除它以使另一个具有主题名称和Module_ID(外键)的表SUBJECT,这就是我所得到的。当然可以消除重复的值,但是我不确定这是否正确。这样对吗?
茅侃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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