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时使用Comparable和Comparator
我有一个对象列表,我需要在一个字段上排序,比如分数。在没有多想的情况下,我编写了一个实现Comparator的新类,它可以执行任务并且可以正常运行。
现在回过头来看,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让我的类实现Comparable,而不是创建一个实现Comparator的新类。分数是对象将被订购的唯一字段。
我做过什么可以接受的做法?
是正确的方法“首先让类实现Comparable(对于自然顺序),如果需要替代字段比较,那么创建一个实现Comparator的新类”?
如果上面的(2)为真,那么它是否意味着只有在具有类实现Comparable之后才应该实现Comparator?(假设我拥有原始课程)。
慕姐8265434
慕尼黑5688855
Helen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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