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用的是 PHP ,我现在写的项目里面的大多数的功能都封装到函数中了,需要的用时候,就 require ,再去传参调用函数,不知道这样会不会不好,难道还要用类去实现吗?
以segmentfault网站首页为例子(首页显示一些问题),如果要让我写的话(使用MVC),我会先写一个专门获取问题的函数 function getQuestion( 参数 ) , 然后再在 首页model(类) 中 require 这个函数 , 然后再传参调用这个函数,获取到数据后,再给View 去渲染 。
我总感觉 “require 这个函数然后去调用获取数据” 这样写不好 , 但是不知道应该怎样写才算好,希望大家指教指教
翻过高山走不出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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