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白在读《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》(第三版)时对于上面这段代码非常疑惑(172页),就是Object构造函数,感觉是印错了吧。更无语的是我手上有一个PDF版的扫面书,用的是object。
如果是Object,直接返回一个对象,那不还是subType.prototype = superType.prototype了吗?那subType和superType不就共享一个prototype了吗,那还叫什么继承啊,不都共享了嘛。
而如果是object,前面的实例有个object函数
function object(o){
function F(){} F.prototype = o;return new F();
}
感觉用这个函数才对啊。
可是书本是京东买的,这么权威的书……
跪求大神指点迷津
ibeautifu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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