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单快乐01
2016-12-02 16:15
代码编辑器里面是这样命名的:
var myweek=3;
按照JS当中驼峰命名法的要求来说应该是这样命名的var myWeek=3; 就是第二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
所以驼峰命名法在JS当中还应该成为一种习惯吗?
在定义变量时应该不影响,在定义类的时候和方法名的时候注意大小写。
thanks
2016-12-02 16:45:12
共 1 条回复 >
定义变量名,只要不和方法类名冲突,就好无须遵循驼峰命名法!
谢谢你的回答
2016-12-02 17:20:27
共 2 条回复 >
JavaScript进阶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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