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号常量可否用数字表示?

来源:2-7 不可改变的常量

慕粉4179841

2016-10-20 23:02

该常量在第二行中已定义,为定值10,而“==”又区别于“=”,前者是相等,而后者是赋值。POCKETMONEY==12可否将12也理解为常量,两者等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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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回答

  • 黑呦呦
    2016-10-21 00:12:02
    已采纳

    既然是符号常量,那当然不能用数字表示啦。pocketmoney==12的话,是判断他们是否相等,但代码中已经令#define pocketmoney 10 ,所以这个等式是错误的。而pocketmoney=12则是赋值。符号常量在经过定义之后是不可以更改数值的,所以那个赋值等式要删除

    慕粉4179...

    非常感谢!

    2016-10-24 14:09:37

    共 1 条回复 >

  • 慕粉4135455
    2016-10-20 23:43:23

    其实符号常量通常就是用来代替在程序里出现次数多的数字的,所以不存在且多此一举用数字表示符号常量的问题,而用数字赋值给一些类似符号常量的英文字母(如:POCKETMONEY)或其它时,被数字表示的此时术语为变量而非符号常量。#define    PI    3.1416 中PI为符号常量。

  • 如沙丶
    2016-10-20 23:42:00

    你也说了 “==”是比较左右双方,那么pocketmoney==12就是在比较pocketmoney与12是否相等

  • Dchend
    2016-10-20 23:36:03

    数字不可以用在常量名的前面,当然也就不可以理解为两者相等。

  • 慕粉3954758
    2016-10-20 23:29:52

    应该可以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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