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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策略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,是在布鲁纳1956年提出“认知策略”以后出现的。但时至今日,学习策略仍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。根据已有研究可归纳为以下三种观点: (1)把学习策略看作是内隐的学习规则系统(杜菲,1982)。 (2)把学习策略看作是学习过程和步骤(尼斯比特,1986)。 (3)把学习策略看作是具体的学习方法或技能(梅耶,1988)。我们认为,所谓学习策略是指学习者为了提高学习的效果和效率,用以调节个人行为和认知活动的一种抽象的、一般的方法。首先,凡是有助于提高学习效果和效率的程序、规则、方法、技巧及调控方式均属于学习策略范畴。其次,学习策略不等于具体的学习方法,是学习方法的选择、组织和加工。许多学习策略具有高度的一般性。但学习策略又不能与具体的学习方法截然分开,要借助具体的学习方法表现出来。再次,学习策略是调节如何学习、如何思考的高级认知能力,是衡量个体学习能力的重要尺度,是会不会学的标志。当代认知心理学把知识分为三类:1.陈述性知识。是关于世界的事实性知识,主要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、为什么的问题。如先乘除后加减,我国国土面积多大等。2.程序性知识。是个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使用的一系列操作步骤或算法,主要用来解决怎么做的问题。如运算法则、语法法则等,我们可以用这些规则来处理问题。3.策略性知识。是关于如何学习和如何思维的知识,是关于如何使用前两种知识去学习、组织、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。例如,学习时如何有效组织,写作时如何拟定提纲,解决问题时如何明确思维等。当代的学习观重视的是策略性知识的获得,因为只有在策略性知识的指导下,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才能更有效地被感知、理解、组织,才能更有效地用来解答问题。诺曼(Norman)指出:“我们仍需要总结出关于怎样学习、怎样组织、怎样解决问题的一般原则,然后设置一些传授这些一般原则的应用性课程,最后把这些一般性原则渗入到学生的各门学科中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