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样式前面有注释,样式内容就不生效?意思是 style标签内不能写注释么?
(转)
CSS的注释语法是:
/ * ...... * /
而不是:
<!--
......
-->
后者是正儿八经的html语法。两者不是一回事儿。
那么,为什么自动生成的style中要有这么一对html的注释标记呢?
这是为了兼容老版本的浏览器。老的浏览器不支持style,所以遇到style时,会把style样式单的内容显示在页面上。但是老版本的浏览器认识html的注释标记,所以加上标记后,这部分内容就会被当作注释忽略掉,样式单也就不会在页面上显示了。
而支持style的浏览器,则会忽视<!--标记,从而正常使用样式单。大概这也是为啥样式表中的注释要换成标记的原因之一吧。
这个就是题目提示用的吧,告诉你到哪写什么,做得时候删了就可以了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