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不能够理解,看来类和对象要比函数难点。
//定义一个类
class Car {
var $name = '汽车';
//定义变量名name,name的值是汽车,var类中定义变量是不是必需用的,publicb也等同于var吗?
function getName() {
return $this->name; //return是返回中止,this是系统变量还是自定义的,好像是系统的。
->这个符号是什么意思指向name变量?访问类的格式?
}
}
//实例化一个car对象
$car = new Car();
$car->name = '奥迪A6'; //设置对象的属性值
echo $car->getName(); //调用对象的方法 输出对象的名字
一句话:类是对象的抽象,对象是类的实例。类既然是抽象的就不能具体的表示某一个自然实体,而对象就是具体的某一个自然实体。类的属性就是能抽象为该类的对象所共有的属性,比如我们说“人”就是一个类,它不具体之的那一个人,但是你说“张三”,张三就是人中的一个。人都有身高、性别、年龄,我们称这些为人这个类的属性。而类的方法就是能抽象为该类的对象所拥有的行为,人能讲话、跑步等,这就是人的行为,抽象为程序中的类就是类的方法。this关键字指的就是当前对象。->类似于java中的.就是调用当前对象的name属性。
哈 哈。说的非常好!受用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