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p>到了<span class="stress bigsize">三年级</span>
在头部的css样式是
.stress{
color:red;
}
.bigsize{
font-size:25px;
}
为什么要这样,直接
.stress bigsize{
color:red;
font-size:25px;
}
这样不行吗
行不行按你说的方式写个代码运行一下不就知道了!我试了一下,不行,题主要问为什么不行的话,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,而且我想了想就算能运行也得不到想要的样式,前面两个类选器只需要改颜色并不需要改字体,写一起的话三个类选器都变成又改颜色又改字体的样式了。
可以一起写,教程分开写的目的应该就是为了说明类和id选择器的区别点。
单看这段代码要求更方便一些,但如果我想要有只运用stress选择器,而不运用bigsize选择器就会办不到了,它的目的是想要区分“类”和“id"选择器的区别。
可以写在一个选择器的里面
分不分开写不是必须的,只不过有时方便一些 比如,我想要红黄蓝绿4种颜色的字体,可以这样写,就是把重复的样式font-size:25px;放在bigsize,只需要写一次,如果不分开的话,要写4次,所以分开写其实就是一个抽取重复样式
以达到简化目的的技巧,要做好需要的经验的积累
.stress {color:red;}.yellow {color:yellow ;}.blue{color:blue ;}.green{color:green;}.bigsize{font-size:25px;}
<span class="stress bigsize">三年级</span>
<span class="yellow bigsize">三年级</span>
<span class="blue bigsize">三年级</span>
<span class="green bigsize">三年级</span>
上面的是A->a样式,B->b样式,而如果合在一起写的话就是A->a,b,B->a,b样式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