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include <stdio.h>
#define POCKETMONEY 10 //定义常量及常量值
int main()
{
int POCKETMONEY=10 //定义变量及变量值
printf("小明今天又得到%d元零花钱\n", POCKETMONEY);
return 0;
}
我对一个标识符进行了常量与变量定义,问题出在哪?
常量是不可变的 定义了常量过后 就不能再以此定义变量 只需要删除第五行就行
对一个标识符进行了常量与变量定义 然后删除第5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