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选择器的主要作用是什么,这里为何不直接在前面输入span{ }
span{}这是全选了所有的span都起作用,类选择器可以先定义,哪部分想加则加,想取消则取消,很灵活。
补充:span是标签选择器,不是不能做选择器,是行内元素,div是块级元素
class=""遇到此类用“.class”我想这个和c#对类的定义(public class 类名)和用法(.类名.属性.方法)类似。
span是行内元素不能做选择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