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上一章的css样式也可以实现任务,为什么要用类选择器呢?两者有什么区别呢?求解
CSS 规则由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:选择器,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。
选择器包括单独的选择和分组选择。
如:h1 { color:red;} 单独选择器 定义h1标签的文字颜色
h1, h2, h3, h4 {color:red;} 分组选择器 定义一组标签的文字颜色
依据选择方式的不同,选择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:
1. id 选择器。可以为标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,以 "#" 来定义。
如:#div1 {color:red;} 定义id名为div1 的元素的文字颜色
HTML代码:<div id="red">这个div里面所有文字都是红色得。</div>
2. 类选择器。可以为标有class属性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,以"." 来定义。
如: .center {text-align: center}
HTML代码:<h1 class="center">这是大标题</h1>
<p class="center">这是文字内容</p>
这两个标签元素都有 center 类。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 ".center" 选择器中的规则。
3. 属性选择器。 对带有指定属性的 HTML 元素设置样式。以"[ ]"来定义。
如:[title] {color:red; } 为带有 title 属性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
HTML代码:<h2 title="Hello world">Hello world</h2>
4. 派生选择器。 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
如:li strong { font-style: italic; font-weight: normal; }
HTML代码:<li><strong>CSS选择器和我相符,所以对我起作用</strong></li>
5. 元素选择器。最常见的 CSS 选择器,直接以标签名字选择。
如:html {color:black;}
h1 {color:blue;}
h2 {color:silver;}
6. 包含选择器。选择作为某元素后代的元素。以空格来表示
如:h1 em {color:red;} 选取h1 元素包含的 em 元素
HTML代码:<h1>This is a <em>important</em> heading</h1>
7. 子元素选择器。只选择某个元素的子元素
如:h1 > strong {color:red;} 这个规则会把第一个 h1 下面的两个 strong 元素变为红色,但是第二个 h1 中的 strong 不受影响:
HTML代码:<h1>这是<strong>非常</strong> <strong>非常</strong> 重要的</h1>
<h1>这是<em>真的 <strong>非常</strong></em> 重要的</h1>
8. 相邻兄弟选择器。 选择紧接在另一个元素后的元素,以"+"表示
如:h1 + p {margin-top:50px;}
选择紧接在 h1 元素后出现的段落,h1 和 p 元素拥有共同的父元素
9. 还有一种特殊的选择器,伪类和伪元素选择器。这个在网页中也经常见到。
如: a:link {color: #FF0000} /* 未访问的链接 */
a:visited {color: #00FF00} /* 已访问的链接 */
a:hover {color: #FF00FF} /* 鼠标移动到链接上 */
a:active {color: #0000FF} /* 选定的链接 */
这个一看就明白了吧,就是定义a标签(超链接)的不同状态用不同的CSS样式显示。
基本就这些了,希望给你帮助。
大神,抱大腿啊
好厉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