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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自:4-6 学生选课—课程查询

Course cr=(Course)coursesToSelect.get(i);

Course cr=(Course)coursesToSelect.get(i); 老师说这里需要一个变量来接受,cr是变量名,前面的类型怎么是课程类的类名? 这么写不是要创建一个新的课程类的新对象?

提问者:qq_白天爱做梦_04100269 2016-10-10 09:47

个回答

  • 小卡就是卡卡
    2016-10-10 10:36:25
    已采纳

    这样写的意思就是创建一个Course类型的变量,也可以理解为创建了一个对象。平常我们所说的创建变量,其实就是创建一个特殊的属于基本类型的对象。这是我的理解,望采纳。

  • 終結丶天涯
    2016-10-10 15:14:42

    coursesToSelect.get(i)其实就是创建对象了,取出集合中创建的类的对象。


  • 小辣椒tl
    2016-10-10 14:34:57

    Course cr=(Course)coursesToSelect.get(i);

    定义了一个Course类型cr对象,用来接收获取的值;

    因为把某个对象放入集合中,就会把他当作Object类型处理,所以从集合中取出来I的时候要进行强制类型转换!

  • Speedertik
    2016-10-10 10:30:21

    老师不是说了,这是强制将变量改为自己设置的课程对象的属性吗

  • 慕容9116793
    2016-10-10 10:28:16

    这么写就已经创建了新的学生对象cr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