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设置类选择器不就ok了吗,如 .food{border:1px solid red;} 然后把文中的<span>加上<span class="food">
引用别人说的话,用子选择器不用挨个查找整个body中的class,效率会高一些
自选择器是更精确的定位到你想改动的标签,效率会高一点,按照你写的代码,它先回去改边整个页面中的food再去改你后面命名为span中的被你命名为food的span标签,而自选择器会根据你给的路径,直接去改,而不是前面的那种方法
发现了区别……但不知道怎么表达, 只作用于 类选择器 选择的 元素里的 第一个代子元素?求一种正确的口述…
简洁方便地控制第一代子元素,清晰明了,节省代码
用子选择器不用挨个再定义一遍class吧
我认为,子选择器方便单个控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