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在一个其它用户和其组没有写权限的目录下,另有一个拥有写权限目录,那这个拥有写权限的目录里的文件是否会受到第一目权限的影响。
linux 文件目录权限中是否还有继承关系。
如果有是怎么操作的呢
首先纠正一下这里不存在继承这种说法
其次这里存在一个逻辑问题,在第一级目录中没有写的权限,怎么能够在该目录下创建子目录呢?
就算你说的这种现象存在的话
在第一级目录中没有写的权限,只是说明在该目录下没有新建/删除 文件/目录的权限,不影响其子目录下的数据(子目录的文件和子目录的子目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