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stressid{ color:red; font-size:25px; } 为什么不这样写呢?不能这么写吗?我看着效果也出来了,但我不懂是不是涉及到其他方面的语言~~
章节里说不能出现第二次的ID选择器,但我看到章节里是分两次写的,为什么不能把它们写在一起呢?
可以这样写,不能出现第二次ID选择器,其实他的意思是说你只能引用一次这个ID选择器,不像类选择器那样可以多次引用
同一个ID选择器是可以分几次设置CSS样式的,也可以一次性设置好,看个人习惯了。所以你看到文章里和自己使用中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。文章中说的不能出现两次ID选择器,意思是不能出现第二种名称的ID选择器。
可以这么用。讲解是举例子让你明白span id="stressid bigsizeid" 可以这么用。所说的不能出现第二次ID是指不能两个元素命名相同的ID
id选择器是可以多次使用可以达到设置和类一样的效果 但是在实际应用中 脚本(js)只会认识第一个id 所以多个id是非常不规范的 单个id才是规范的 多个应该用类
首先id是一个标签的唯一标识,id=”strssid“中的strss和id是不可以分割的,两个东西组在一起才能是一个id
可以分开写,章节里面写,只是方便你学习,你自己写的时候可以这样子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