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子中的telphone类的两个方法为什么不需要传递参数啊?不应该传参么?函数里没有变量定义啊?
类中定义的方法分为好几种,例如带返回值无参型,带返回值含参型,无返回值无参型,无返回值含参型。
老师第一个类是定义这个对象的变量而且该类中无main()方法所以不会进行编译,老师第二个类就是进行赋值同时调用对应的方法,这样就可以达到测试的方法。其实这两个类可以合并成一个类进行测试。
构造方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