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觉得事件处理程序应该只分为3类:
1.HTML事件处理程序
2.DOM0级事件处理程序
3.DOM2级处理程序(包含IE事件处理程序)
不应该把IE事件处理程序放在上面的分类中,因为视频讲的IE事件处理程序也应该是DOM2级处理程序,只因为IE浏览器的比较特殊,IE的开发人员把DOM2级的添加事件命名成了attachEvent和detachEvent,而其他浏览器的开发人员却命名成addEventListener 和removeEventListner 。
所以在做浏览器兼容的时候,使用到能力检测(JS最佳实践),兼容到各个版本浏览器的添加事件和移除事件。
比如将来又出现一个牛逼公司开发一款新浏览器,他们在做添加事件和移除事件时,把它命名成了appendEventListener和DeleteEventListner,那么在在能力检测时又需要把这个也加进来。
--只因超过300字不能放到评论里,所以放到提问里来了
是的,IE6/7/8神马的确实太烦了,分类只有3类,如果对于项目要求兼容IE6再去找找相关的东西,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考虑太多支持IE6的问题,连ie6都敢问你要不要将它设为默认浏览器,你还有有什么不敢表白的?一个笑话,满意给3分哈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