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类选择器的功能大于ID选择器,直接用类不就好了?
类选择器要求在元素<>里面加”class=“ 如果全部用类,那么意味着每一个都得加class,不仅操作麻烦,而且类的权值是属于中等的(ID 选择器的权值为 100 Class 类选择器的权值为 10 HTML 标签选择器的权值为 1)如果一开始就选权值高的,那么要想用其他的样式来覆盖的话可选择性就少了例如:
有这样的样式:
#yangshi1{ text-color:red; } <!--如果这个ID的元素里面还有个<span>子元素,我要将span设置为紫色purple--> span{ text-color:purple; } <!--以上代码就会是无效的,因为这涉及到权值的问题,要记住,ID的权值为100,比类大的多--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