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觉一个类就完全够了啊
多建几个对象和方法就行了呗
比如把类取大一点 完全可以用一个class thing把手机电脑汽车都放里面
手机有电话短信两个方法 电脑打游戏上网两个方法 汽车载人运货两个方法
不知道是不是学糊涂了。。。。总感觉砍了类只有一个main函数里面多放几个对象就行
那就没法很好地运用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多态两大特性了,不利于代码的可读性和后期可维护性,编程不是给你自己编的,你跳槽了后面还有人需要维护,所以好结构所控制的众多个类就非常有用了
继承思想是不是进了误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