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记

《c++编程思想》关于虚函数在构造函数的行为,理解有误,望各位告知。

《c++编程思想》书上有一段话:在任何构造函数中,可能只是部分形成对象——我们只能知道基类已被初始化,但并不知道哪个类是从这个基类继承来的。然而,虚函数在继承层次上是“向前”和“向外”进行调用。它可以调用在派生类中的函数。如果我们在构造函数中也这样做,那么我们所调用的函数可能操作还没有被初始化的成员,这将导致灾难的发生。

这段话怎么理解?
我是这样理解的:分两段理解。
第一段话:在任何构造函数中,可能只是部分形成对象——我们只能知道基类已被初始化,但并不知道哪个类是从这个基类继承来的。

我这样理解:基类构造函数先被调用,因此派生类继承过来的基类成员被初始化,然后再进入基类构造函数中。此时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尚未被调用,因此编译器不知道派生类的情况(即派生类新增的成员未被初始化),所以不知道哪个类是从这个基类继承过来的。

第二段话:然而,虚函数在继承层次上是“向前”和“向外”进行调用。它可以调用在派生类中的函数。如果我们在构造函数中也这样做,那么我们所调用的函数可能操作还没有被初始化的成员,这将导致灾难的发生。

我这样理解:派生类继承过来的基类成员先被初始化,然后再进入基类的函数体,此时派生类新增成员尚未被初始化,但如果我们在该基类构造函数的函数体上调用派生类函数,岂不是引发灾难。

但问题来了,基类构造函数的函数体要怎么调用派生类的函数啊?

因此第二段话我不理解?望各位前辈行行好,祝我渡劫。知道的就告诉我吧。

最后还有一个问题:c++单继承中,子类能不能继承父类的VPTR指针(父类有虚函数)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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