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一种思维独创的键盘指法: 小指的 “指根” 按
ctrl
键. - 方法论: 眼睛不离开屏幕,才是高效的程序员
敲键盘是很重要的事情。键盘瞧不好,会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。
我见过不少候选人, 虽然是计算机专业毕业,但是却不会用标准的键盘指法. 这样根本不行. 无法在计算机这个领域走远.
试想,当你需要输入一个字母, 却没有使用标准的键盘指法的话,几乎所有人都不能准确的按到目标键. 所以只好低头看一眼键盘, 把手移动上去, 再抬头看一眼屏幕, 敲击个字, 再抬头, 再低头...
这样的问题是:
- 效率极其低下.
- 眼睛容易疲劳.
- 被其他同仁嘲笑.
(当然好处可能是颈椎得到了充分的活动.)
所以, 使用键盘的方式是:
- 必须符合标准键盘指法: 左手食指放在
F
, 右手食指放在J
上. 具体的方法见: - 编程时尽量不要靠鼠标。 因为每一次你摸向鼠标的时候,你的目光都会离开屏幕,看到鼠标,再移动回来。
(所以个人认为 ios 的xcode 开发效率不会太高)
市面上几十块的键盘就算了吧。要满足两个条件:
- 机械键盘 (入门级就可以)
- 青轴
这个不到200块的狼蛛键盘就不错: http://item.jd.com/1118133.html 或者 : , 仅仅130块. https://item.jd.com/1454472.html 比其他上千的好太多.
我们公司人手一个。
合适的键盘的布局\
这个键 很诡异。它的位置一般在 Enter的左侧( 单引号 ' 的右侧), 或者在 backspace
的左侧,+
的右侧,跟 [
和 ]
一样,是最难以摸正确的按键。
Enter
是我们按的最多的,所以它的面积要大。
左右两个shift
,以及 enter
上方的 backspace
,也都最好是大键。
F1,F2,...F12, 也都最好是可以一键按到的。
所以,这个是比较合适的布局:
如果经常使用 F1, F2 等键的话, 不建议购买 87键的小键盘。 例如下面这个:
因为这种小键盘的很多键是难以按到的。你需要用多个组合键才能按到。比如说F1,F2, 这些都需要使用莫名其妙fn
+ key
的组合键。问题就来了,你能做到不看键盘,就能准确的摸到你的fn
键吗?
另外, 如何按ctrl
? 你要比别人多一根手指。
记得使用小指的掌根去按ctrl
. 小指掌根是你的第11,12个手指。当你按ctrl + f 时(vim中的翻页 操作), 这个ctrl应该是用右手掌的小指掌根按的。 同理,ctrl + n 时,这个ctrl应该是左手 的小指掌根来按。
绝对不是看一眼键盘,然后用食指去按ctrl
.
总之,快捷键的按法, 是两个手同时按,才会高效,方便.
如何按alt? 我一般是用大拇指。
如何使用快捷键用好快捷键可以让你的开发速度再次提高一个台阶。
快捷键的原则,是越短越好。越通用越好。比如 ctrl + page_down
就是很短(2个组合键),很通用(在terminal, browser中都用来切换tab ) .
按组合键的方法,是左手和右手同时按。例如: ctrl + f
错误方式:看一眼键盘,然后左手小指按ctrl
, 左手食指按f
. (单手按了两个键, 手容易抽筋, 眼睛也会离开键盘)
正确的方式应该是 右手小指掌根按ctrl
. 左手食指按 f
最难按到的几个按键:
\
, ]
, fn
,
回想下自己最常见的快捷键:
按一下的(先按下 esc
) j k h l x ...
(vim中的操作,如果也算的话) , F11
(全屏), F5
(浏览器中的刷新操作)
很多了.
- 复制粘贴:
ctrl +c
,ctrl + v
- 聊QQ, 微博, 回帖, 浏览器的网址自动补全:
ctrl + enter
- 上一页,下一页 (无数软件通用) :
ctrl + page up/down
,ctrl + +/-
(zoom in/out)
mac 中的 上一个标签页: command + shift + [ 或 ]
,其他在Mac也有很多.忘记了...
大部分的 三键快捷键都是Mac中的. 我就奇怪了, 为什么Mac这么喜欢三键快捷键?
我按两键组合的快捷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,眼睛无需离开屏幕。 但是按三键组合的快捷键的windows键盘就会明显变慢(例如 ctrl + shift + v
)
如果是三键组合的mac就不行了。 因为mac的键盘不好按,而且它的快捷键的组合匪夷所思,总是给我一种无法记住的感觉。。。例如 我很奇怪,
command + shif + [
为什么就代表了向左翻页(ctrl + page up/down
多通用啊。。)?ctrl + shift + e
仅仅是为了让command line 下的光标到达尾部, 干嘛不用home/end
中的end键?
所以,我发现大部分用mac的同学都要在敲键盘的时候用眼睛去找, 没见过任何一个Vim用的比我熟悉的Mac用户。
所以不建议使用 苹果笔记本的键盘.
热门评论
不会敲键盘就无法在计算机这个领域走远,这个说法我可不敢苟同。程序员需要做的事情,打字只是最微乎其微的一小点。如果说程序员思维不应该被频繁打断,实际上思考的速度和打字的速度根本不是一个量级,前者就像io存取,后者就像cpu运算。比如就这几十个字的评论,我就删改了好几次,花了至少三分钟,这是花在打字上的时间吗?会打字当然是好事,但不会也根本不是什么坏事,所谓影响效率是钻牛角尖,被鄙视倒是有点,一小部分码农就有这种在细枝末节上找优越感的毛病
不会敲键盘就无法在计算机这个领域走远,这个说法我可不敢苟同。程序员需要做的事情,打字只是最微乎其微的一小点。如果说程序员思维不应该被频繁打断,实际上思考的速度和打字的速度根本不是一个量级,前者就像io存取,后者就像cpu运算。比如就这几十个字的评论,我就删改了好几次,花了至少三分钟,这是花在打字上的时间吗?会打字当然是好事,但不会也根本不是什么坏事,所谓影响效率是钻牛角尖,被鄙视倒是有点,一小部分码农就有这种在细枝末节上找优越感的毛病
首先,Mac 中确实可以通过 "Cmd + Shift + [" 或者 "Cmd + Shift + ]" 来切换 tab,但还有另一种更常用(至少对我来说)的方式,就是 "Ctrl + Tab" 和 "Ctrl + Shift + Tab"。至于 Windows 是 "Ctrl + PageDown",那是因为 Windows 键盘有 PageUp 和 PageDown 的实体按键,Mac 没有。但可以通过 "fn + 方向键上下" 来实现 PageUp 和 PageDown。
另外,"Ctrl + shift + e" 这个组合没听说过。。但是在 Mac 的命令行环境中,可以通过 "Ctrl + a" 和 "Ctrl + e" 实现 Home 和 End。非命令行环境中可以通过 "Cmd + 方向键" 左右来实现。
我的 这篇博客 文末提到了命令行中的一些快捷键,F.Y.I.
说实话,Mac 上大于两个的组合键也不多见,截图功能有一些。不过,这些都是习惯问题,习惯了就顺手了 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