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江不知
题解项目:LeetCode Notebook
编程拯救世界(ID: CodeWarrior_):专注于编程基础与服务端研发。
主要思想
贪心算法就是让计算机模拟一个「贪心的人」来做出决策。这个贪心的人是目光短浅的,他每次总是:
- 只做出当前看来最好的选择
- 只看眼前的利益,而不考虑做出选择后对未来造成的影响
并且他一旦做出了选择,就没有办法反悔(不可回溯),所以为了利益最大化,他需要保证绝不能做出错误的选择。
贪心算法不是从整体最优的角度上考虑问题,而是只在意某种意义上的局部最优解。因此,贪心算法并不能保证在所有情况下都能获得最优解。所以在使用贪心算法时,我们需要确保自己能证明最优解的正确性。
贪心性质
可以用贪心算法解决的题目需要满足以下性质:
- 最优子结构:一个问题的最优解包含其子问题的最优解
- 贪心选择性:所求问题的整体最优解可以通过一系列局部最优的选择,即贪心选择来达到
证明方法
贪心算法最难的部分从不在于问题的求解,而在于正确性的证明,常用的证明方法有归纳法和交换论证法。
- 归纳法:对算法进行步数归纳或问题规模归纳
- 交换论证法:从最优解出发,在保证最优性不变的前提下,从一个最优解进行逐步替换,从而得到贪心策略的解
因篇幅有限,本篇我们主要说说归纳证明。归纳证明的本质其实就是数学归纳法,我们先来复习下数学归纳法吧。
数学归纳法
数学归纳法(Mathematical Induction)是一种数学证明方法,通常被用于证明某个给定命题在整个(或者局部)自然数范围内成立。
证明步骤
最简单和常见的数学归纳法是证明当 n 等于任意一个自然数时某命题成立。证明分下面两步:
- 证明当
n = 1
时,命题成立 - 证明如果在
n = m
(m 为任意自然数)时命题成立,那么可以推导出n = m + 1
时命题也成立
证明步骤一为归纳基础,证明步骤二为归纳步骤。
原理
该方法的原理在于:一旦我们证明了在某个起点值(例如 n = 1
)时命题成立,且证明出从一个值到下一个值的过程有效(即 n = m
到 n = m + 1
),那么任意值都可以通过反复使用这个方法推导出来。即:
P(1) 为真,且 ∀\forall∀ n, P(n) 为真 →\to→ P(n + 1) 为真
那么:
n = 1, P(1) 为真 →\to→ P(2) 为真;
n = 2, P(2) 为真 →\to→ P(3) 为真
………………
举个例子
如果我们要证明对于任意自然数,都满足:
1+2+...+n=n×(1+n)21 + 2 + ... + n = \frac {n \times (1 + n)}{2}1+2+...+n=2n×(1+n)
归纳基础
找到起始点,即 n = 1
时,此时等式左侧等于 1,右侧等于:
1×(1+1)2=22=1\frac {1 \times (1 + 1)}{2} = \frac {2}{2} = 121×(1+1)=22=1
左右两侧相等,因此在 n = 1
时,命题成立。
归纳步骤
先假设:对于任意自然数 n 命题均成立。
那么,当 n = n + 1
时:
1+2+...+(n+1)1 + 2 + ... + (n + 1)1+2+...+(n+1)
=(1+2+...+n)+(n+1)= (1 + 2 + ... + n) + (n + 1)=(1+2+...+n)+(n+1)
=n×(1+n)2+(n+1)= \frac {n \times (1 + n)}{2} + (n + 1)=2n×(1+n)+(n+1)
=n×(1+n)2+2×(n+1)2= \frac {n \times (1 + n)}{2} + \frac{2 \times (n + 1)}{2}=2n×(1+n)+22×(n+1)
=(n+1)×(n+2)2= \frac{(n + 1) \times (n + 2)}{2}=2(n+1)×(n+2)
因此,在 n = n + 1
时,命题也成立。证毕。
算法正确性归纳证明
归纳证明的证明步骤如下:
- 叙述一个有关自然数
n
的命题,该命题断定贪心策略的执行最终将导致最优解,其中自然数n
可以代表算法步数或者问题规模。 - 证明该问题对所有自然数为真
其中,步骤二使用数学归纳法证明,即践行归纳基础与归纳步骤。
下面我们就来看下如何使用归纳法来证明 Kruskal 算法的正确性。
Kruskal 最小生成树
Kruskal 算法是一种常见并且好写的最小生成树算法,由 Kruskal 发明。该算法基于贪心思想,基本思想是从小到大加入边。
主要思想
- 将图的边按权值大小从小到大依次选取
- 选取权值最小的边 edge,假设构成该边的两个点为 (point1, point2),如果 point1 和 point2 已在一个连通图中,则舍弃该边;否则讲该边加入最小生成树中
- 重复步骤 2,直到构成最小生成树为止
正确性证明
叙述命题
首先,给出命题:对于任意 n,该算法对 n 阶图都能得到一棵最小生成树。
归纳基础
当 n = 2
时,此时只有一条边,命题显然为真。
归纳步骤
假设对于 n 个顶点的图,该算法正确,考虑 n + 1 个定点的图 GGG,假设 GGG 中最小边权为 e={i,j}e = \{i, j\}e={i,j}。
此时,在图 GGG 中连接点 iii 与点 jjj,得到图 G′G'G′。
根据归纳假设,由算法可推出:存在 G′G'G′ 的最小生成树 T′T'T′。令 T=T′⋃{e}T = T' \bigcup \{e\}T=T′⋃{e},则 TTT 是关于 GGG 的最小生成树。
反证:若 TTT 不是 GGG 的最小生成树,那么必然存在某包含 eee 边的最小生成树 T∗T^*T∗,使得 W(T∗)<W(T)W(T^*) < W(T)W(T∗)<W(T)(即 T∗T^*T∗ 的边权小于 TTT)。
此时,在 T∗T^*T∗ 中删除 eee 边,可得到 G’ 的最小生成树 T∗−{e}T^* - \{e\}T∗−{e},且有:
$$
W(T^* - {e}) =
W(T^*) - w(e) <
W(T) - w(e) =
W(T’)
$$
该表达式与 T′T'T′ 是最优解相互矛盾,所以 TTT 必然是 GGG 的最小生成树,证毕。
总结
- 贪心算法不是从整体最优的角度上考虑问题,而是只考虑某种意义上的局部最优解,不可回溯,不考虑后果
- 可以用贪心解答的题目需要满足最优子结构与贪心选择性
- 贪心算法并不能保证在所有情况下都能获得最优解,所以在使用贪心算法时需要证明算法的正确性,常见的证明方法有归纳法与交换论证法
- 数学归纳法通常被用于证明某个给定命题在整个(或者局部)自然数范围内成立,证明过程为归纳基础+归纳步骤
- 归纳证明需先给出命题,再用数学归纳法证明该命题对所有自然数为真